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抽检可移式通用灯具、固定式通用灯具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等产品质量抽检结果。其中,37批次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中有4批次不合格,合格率89.2%;73批次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中有5批次不合格,合格率93.1%;22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中有2批次不合格,合格率90.9%。
一、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
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4批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共抽查了浙江、广东2个省37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,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。
本次抽查依据GB7000.1-2015《灯具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》、GB7000.204-2008《灯具第2-4部分: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》、GB/T17743-2007《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》、GB17625.1-2012《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(设备每相输入电流≤16A)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的结构,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,防触电保护,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,耐热、耐火和耐起痕,限值,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二、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
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4批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共抽查了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四川等7个省73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,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。
本次抽查依据GB7000.1-2015《灯具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》、GB7000.201-2008《灯具第2-1部分: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》、GB/T17743-2007《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》、GB17625.1-2012《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(设备每相输入电流≤16A)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的结构,内部和外部接线,防触电保护,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,耐热、耐火和耐起痕,限值,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三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
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4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共抽查了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广东、四川等8个省、直辖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,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。
本次抽查依据GB16844-2008《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安全要求》、GB/T17263-2013《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》、GB19044-2013《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、GB17625.1-2012《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(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)》、GB/T17743-2007《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互换性、防触电保护、机械强度、耐热性、防火与防燃、故障状态、灯功率、光通量、光效、显色指数、色容差、2000h光通维持率、能效限定值、谐波电流限值、骚扰电压、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